文件主要内容有:
一、强化就业指导服务和权益保护
1、增加就业机会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就业需求,合理进行就业指导,推荐合适的就业机会。
2、鼓励基层就业
鼓励住培医师到基层就业,并在薪酬待遇、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照顾。
3、提供平等就业机会,落实到招聘、派遣、落户等各个方面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主管部门在发布招聘公告时要明确“两个同等对待”,要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向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在招聘简章中应当明确“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两个同等对待”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所有岗位),将同等对待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
二、保障职业发展权益
1、规培合格证书成为主治考试必备条件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中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技术资格聘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必备条件;
2、将“两个同等对待”落实至聘用等级职称各个环节
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与评审条件设置、岗位条件设置、岗位等级聘用时,突出人才评价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岗位聘用等各个环节;
3、提升薪酬待遇
在确定住院医师薪酬待遇时,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的标准同等对待。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责任落实
1、加强政策宣传工作
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是我省推动落实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和人事薪酬制度、破除“唯学历”的重要举措,是健全我省住培制度、实现统一规范的毕业后医学教育目标的重要部署,是深化陕西医改、建设健康陕西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国家和我省关于落实“两个同等对待”的相关政策,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完善相关办法,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2、列为住培基地评估核心指标
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加强指导评估,将本项工作纳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等相关考核,并列入住培基地评估的核心指标。
3、落实不到位者,全省通报,追究相关责任
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