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加强党员管理,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1号文件精神,经院党委会决定,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各党支部协调安排,组织支部党员学习《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专项培训资料》文件汇编摘录,并将摘录作为日常党务工作参考资料长期保存。
二、集中摸排。各党支部根据附表,联系支部党员,核对、完善党员基本信息,于2016年3月18日(本周五)下班前报办公室。
三、规范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党委要求,院党委会决定对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工作做出以下调整:党组织关系转出,需先由我院转接到中共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组织部,再由中共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组织部转到转入单位党组织;党组织关系转入,由转出单位党组织转接到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组织部,再由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组织部转接到我院。
四、组织处理。根据文件精神,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由所在支部召开会议,将其按自行脱党除名。
五、分析总结。结合排查结果,研讨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党员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1、核查党员名册
2、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
3、《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专项培训资料》文件汇编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