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在延安大学咸阳医院
国家卫计委在延安大学咸阳医院
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
为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文件精神,国家卫计委法制司一行三人于12月14日在省卫生厅、咸阳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等相关领导陪同下来到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开展《卫生法》立法调研活动。
此次调研活动的重点围绕卫生基本法的调整范围与立法框架;卫生基本法的主要内容与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卫生基本法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咸阳市健康服务业发展和社会资本办医的基本情况,以及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下一步的思路和考虑等问题展开。
参加调研会议的有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法制司法规处处长王玲、法制司政研二处处长李坚高、省卫生厅副巡视员郝超英、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张继卯、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安海燕、省人口计生委法规处处长徐胜利、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于泳,参与陪同的人员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马俊民、副秘书长何小鹏、市卫生局局长上官亚强、副局长马剑、医政科科长张梅英及相关医院负责人30余人。
张司长一行人员在延安大学咸阳医院进行调研活动之余,视察了该院的康复大厅、脑血管病科、心脏病科,并现场观摩了一例脑血管病介入手术。张春生司长当场就医院的定位及发展现状和发展前景给予了高度的赞扬和充分的肯定。在调研座谈会上,该医院董事长张群介绍了医院的发展现状,并就《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对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在咸阳市医疗卫生服务行业中所发挥的作用和在医疗改革中所得到长足发展,真诚感谢省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兄弟单位的关心和支持。医院不会辜负上级领导的期望,更不会辜负百姓的信任和重托,进一步努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为百姓生命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