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康扶贫的工作思路
健康扶贫“两手抓”工作思路,即:一手抓精准施治斩病根,减少因病致贫的存量;一手抓疾病预防断病源,控制因病致贫的增量。
二、健康扶贫的工作目标
到2020年健康扶贫要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因病致贫人群全部如期脱贫。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二是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县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实现小病在村镇,大病不出县,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三是贫困地区广大群众健康水平整体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促进工作全面加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明显提升;人均期望寿命逐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等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三、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一)工作内涵。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
通过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
(二)工作标准。依据《陕西省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陕卫促进发〔2019〕78号),陕西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如下:
县级医院基本标准:
(1)建设原则。每个县建好1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靠近或隶属于市级行政区的贫困县,市级公立医院能够满足需求的,可不单独设立县医院。
(2)编制床位。县医院编制床位不少于100 张。
(3)建筑面积。按编制床位计算,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4)人员配置。县医院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对口支援派驻医师可计算在内)。开设的每个临床科室中,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医师。
(5)服务能力。县医院具备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常见疾病的诊疗能力。
(6)科室设置。
①临床科室(可依据门诊科室统计)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或单独设置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传染科、急诊科、麻醉科、康复科、中医科。
②医技科室
检验科、放射影像科、药剂科、病理科(可与第三方合作共建)、输血科(或有具备输血科职能的辅助科室)。
(7)医疗设备配置。
供氧设备、呼吸机、B超、计算机X线摄影系统(CR)或直接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计算机X线断层扫描(CT)、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多功能抢救床、手术床、麻醉机、胃镜、产程监护仪、婴儿保温箱、裂隙灯、牙科治疗椅、牙钻机、显微镜、离心机、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冷冻切片机(或石蜡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
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
(1)建设原则。每个乡镇建成1所政府办卫生院。
(2)建筑面积。不设床位的卫生院建筑面积至少达到200平方米,设置床位的卫生院建筑面积至少达到300平方米,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20平方米。
(3)人员配置。卫生院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或全科医师。
(4)科室设置。常住人口超过1万人(含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至少应设有急诊(抢救)室、内(儿)科、外科、妇科、中医科等临床科室,药房、检验科、心电图室、超声科等医技科室,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室);常住人口低于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至少应设有急诊(抢救)室、内(儿)科、中医科、药房、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室)等科室。
(5)医疗设备配置。常住人口超过1万人(含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急诊抢救箱、氧气瓶、切开缝合包、心电图机、B超、血球分析仪、生化分析仪、尿分析仪、显微镜、抢救床、诊查床、妇科检查床、高压灭菌设备等设备;常住人口低于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急诊抢救箱、氧气瓶、切开缝合包、显微镜、诊查床、身高体重计、担架床、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等设备。
村卫生室基本标准:
(1)建设原则。每个行政村建成1个村卫生室。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
(2)建设规模。行政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至少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
(3)人员配置。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暂不具备乡村医生配备条件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师或指定相邻乡村医生通过巡诊、派驻等方式提供服务。
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范围。
来源:委职业健康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