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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青年教师发展培养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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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研室:

 为加强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切实保障和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经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将《延安大学咸阳医院中青年教师发展培养实施办法(暂行)》印发给您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青年教师发展培养实施办法(暂行)                          

延安大学咸阳医院科研教学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25日

关于下发《延安大学咸阳医院中青年教师发展培养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科教管(2017)004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