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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存量论文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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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研人员:
      学术诚信是学术创新的基石,医院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对医院近期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对医院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根据国家各部委有关文件和学校、医院召开的科研诚信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我院学风建设,优化科研环境,预防和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医院和科研人员的学术声誉,我院拟在全院范围再次开展存量论文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政策理论学习与宣传
  各科室切实发挥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将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深入广泛开展各项文件的学习讨论,提高全院人员的思想认识,恪守学术规范。
  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有关文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2019年6月)
http://www.gov.cn/zhengce/2019-06/11/content_5399239.htm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2018年05月)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8/content_5299602.htm
3.《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8/09/content_5533566.htm
4.《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1607/t20160718_272156.html
5.《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
https://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fgzc/gfxwj/gfxwj2022/202209/t20220907_182313.html
6.《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00号)
http://www.szqcredit.cn/news/show?id=28189
7.《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国科发政〔2016〕97号)
https://kyc.wnmc.edu.cn/d8/a4/c2526a120996/page.htm
8.《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科协发组字〔2015〕98号)
http://kexie.hust.edu.cn/xsdd/qbmyf_fbxslw_wbz__.htm
9.《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5/s7071/201212/t20121219_146340.html
10.《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02/201811/t20181115_354921.html
11.《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02/201811/t20181115_354923.html
12.《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教〔2020〕171号)
https://kyc.gfxy.com/info/1063/1875.htm
13.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案件档案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2021年7月)
https://kyc.gfxy.com/info/1063/1876.htm
(二)组织开展存量论文自查自纠活动
      医院本着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总结,发现故意隐瞒、包庇等行为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 个人自查
对以“延安大咸阳医院(原中铁二十局中心医院)”为署名单位发表的中英文科技论文进行全面自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参与作者均需进行自查),并重点对2017年1月1日以来投稿、发表的科技论文完成自行逐篇对照检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已经发表和投稿的论文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医学科研人员要根据现行有效的科研活动准则,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所在科室及科教部报告,自查截止上报时间11月21日。
2.单位核查
  医院将联合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对我院2017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所有论文进行全面核查,一旦发现个人自查逾期隐匿不报的,一经查出和核实,将从严从重从快给予相应的惩处措施。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绍辉   孙锋   
      联系电话:029-33785722 
      联系邮箱:282364376@qq.com


附件:科研人员论文自查样表 (点此下载)


科研教学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