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科室:
根据咸政卫发[2013]190号文件精神,现将《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下发你们,请各科室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组织机构
(一)院成立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卫军 康彦文
副组长:王进祥 张海涛 刘永宏 慕廷民 祝恒山 姚晓峰 吕 辉
成 员:亓 梅 许 谦 韩晓芳 彭永波 徐京华 岳丽华 王丙聚 詹珊珊 李 鹏 杨竹杏 何书斌
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和组织实施全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负责医德考评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与实施,确保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二)科室成立医德考评小组
小组长:各科主任、副主任
组 员:各科责任总、护士长
组织实施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并向院考评领导小组上报考评结果。
二、考评范围与时限
考评范围:全院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时限:每年考评一次,并将考评结果存入个人医德档案。
三、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三统一”目录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考评方法
(一)医德考评纳入医院管理体系,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聘用相结合,科室评价每半年一次,单位评价一年一次,每年十月底进行考评汇总。
(二)医德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主要采用关键事件、行为量表等行为导向型的客观考评方法。
(三)医德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评定,基础分为80分,依据医德考评的主要内容,将考评指标列为七项,并分别赋予基础分。对考评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设立加分和扣分标准。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考评标准详见附件1)。
(四)医德考评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填写《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见附件2)。
2.科室评价。科室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行为记录本”,科室考评小组对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医德行为做好日常记录。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科室医德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的日常医德行为对照《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进行打分评价。
3.单位评价。院医德考评办公室根据医务人员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结合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情况,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做出医德考评结论,报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审定。
五、医德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一)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1.评分与等级对应:考核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且无扣分为“优秀”;考核分在80—94分的且无一项扣10分为“良好”;考核分在60—79分的为“一般”; 考核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较差”。
2. 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为考评总人数的10%-15%。
(二)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等物品谋取私利的;
8.医疗服务态度恶劣,影响单位形象,且造成恶劣影响者或经教育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9.利用工作之便亵渎患者,情节严重的;
10.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三)医德考评结果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绩效工资、评先评优、岗位聘用、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四)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职业道德考评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连续3年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的,予以奖励。
(五)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六)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医务部,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七)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八)被考核医务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考评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评领导小组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务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务人员本人。
六、医德考评的监督管理
院考评领导小组对科室考评小组进行监督管理,对考评人员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